甘肃省军地联合出台文件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407.htm,id:1303246407
甘肃省
军地联合出台文件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优惠政策成龙配套优质兵员络绎不绝
“县里免费为我和你阿妈做了体检,我们身体都好。你莫担心我们,在部队好好干工作,不要辜负党和政府的关心……”元旦前夕,在西藏林芝某部服役的甘肃迭部籍藏族战士才旦顿珠接到父亲打来的电话,得知父母身体都好,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才旦顿珠只是众多陇原青年及其家庭享受征兵政策红利的一个缩影。”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局长史远峰介绍,2022年9月下旬,甘肃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出台《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热情,持续为部队征集输送优质兵员。
为保证制订的优惠政策措施既贴合省情民意又实在管用,甘肃省军地多个部门联合协作、密切配合。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先后组织4个批次联合调研组,深入市县、基层一线调研摸底。在摸清适龄青年现实需求和关心关切问题的基础上,他们协调宣传、公安、财政、教育、人社、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11个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6次研讨会,进行试点论证,修改调整政策措施。
全省入伍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两年内获得所在高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退役后,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享受高校优秀毕业生单列指标;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到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武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期间,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甘肃省军地联合出台的每条优惠措施,都直击应征对象复学、入职、返岗、就业以及家庭实际困难等现实问题。
王伟从兰州理工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退役返乡后面临就业问题。前不久,他参加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老兵培训时,了解到甘肃省国有企业、公务员队伍、专武干部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政策后,脸上的愁容终于消散,对自己的职业前景充满信心。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颁布施行以来,仅西北师范大学就有360余名毕业生向该校征兵工作站咨询2023年上半年参军入伍政策,120名毕业班学生填报了参军入伍意向书。
在甘肃省征兵办,记者从会议大厅“2022年度全省征兵工作数据评估示意图”电子屏上看到,数据曲线箭头显示2022年全省征兵“五率”再创新高。省征兵办领导信心满满地说:“2023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我们力争新年度征兵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添砖加瓦。”(■李小刚贾保华 本报记者 郭干干)
(中国国防报 2023年1月6日第二版)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